惠民的“带押过户”,被南宁的某些银行玩成了“过桥资金”业务?
3月31日一个有关的二手房交易的新闻刷屏——我国将全面实行“带押过户”——自然资源部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《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》。现在的二手房交易,需要业主先筹钱把房贷还清,从银行手里把房子赎回来,然后过户给买家,买家拿这个房子贷款。这样交易起来是麻烦了买卖双方,方便了银行,更养肥了做过桥资金业务的小额贷公司。“带押过户”实行后,业主和买家只需要找银行,银行之间做好业务对接,本来属于业主的贷款,就转成了买家的贷款。这是把麻烦留给银行,方便买卖双方。从激活市场和方便老百姓的角度看,“带押过户”是百分百的惠民政策。之前一直不实行,一来是没有法律依据,业主贷款买房,房子产权属于业主还是银行,这个没有界定,产权模糊,业主当然不能卖房,需要先把房子赎回来,产权属于自己了才能卖。2021年,《民法典》实施,在法律上明确了房子的产权归属,“带押过户”有了法律依据。《民法典》实行不久,自然资源局也发文细化了“带押过户“的操作。一部法律,一个文件,已经扫清了“带押过户”的所有障碍。但扫不清既得利益集团的贪心。银行不配合,“带押过户”就是一纸空文。“带押过户”对银行没有任何好处,这是加重了银行的工作,而且“带押过户”实行后,二手房交易量增加,本来属于银行的肥猪肉,就会被其他银行抢去,甚至为了拉拢客户,银行间有可能产生竞争,给出更优惠利率。作为唯利是图、见钱眼开、只认钱不管老百姓死活的银行,对“带押过户”是不理不睬。面对地方政府推动落实“带押过户”政策,银行充耳不闻。去年就传出南宁实行“带押过户”,其实并不是,南宁回复给市民的留言中,是在复制民法典的法律条款。复制官话,是南宁有关部门的绝活,话都讲得很好听,但事就一个都办不来。南宁回复市民留言,说“带押过户”可以办,但留了个后话,就是“抵押人在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后,可办理”,意思就是业主需要取得银行同意,而实际上,银行是不会同意。也就是说,南宁有关部门就是在忽悠市民,自己无法要求银行落实“带押过户”,就让业主去取得银行同意,这无疑是让老百姓与虎谋皮。至于去年传得很开那个广西首个“带押过户”案例,其实不是二手房交易买卖,是一对离婚夫妻,房贷是女方的,现在分手了,房子给男方,为了两个人分家方便,银行同意了“带押过户”,把房贷从女方转移到男方。很多不明实事的自媒体和中介就把这事传成南宁实行了“带押过户”。今年,很多省份和城市都真真正正落实“带押过户”,有的允许同行间操作,有的允许跨行操作,济南是最彻底的,连公积金贷款都可以操作,走在了全国前面,值得表扬。在3月31日两部门发文要求全国落实“带押过户”之前,南宁部分银行也开始实行“带押过户”,但与其他城市不同,南宁的这些银行,是绝对的“天才”般操作。南宁的这些银行实行的“带押过户”政策是这样的:1.业主和买家需要在同一银行办理。2.办理时,需要一笔所谓的房贷总额1%“监管费用”,这笔费用,可以看作是业主先从银行借钱把房贷还了,然后过户给买家,买家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办理房贷。有没有发现,南宁的这些银行其实是在做过桥资金业务。不得不说南宁的这些银行是天才,本来惠民的政策,硬是给它们做成了新业务,而且还是稳赚不赔。随着中央两部门推动落实真正的“带押过户”,相信南宁的这些银行的新业务是做不下去了。不过中央发文的一回事,地方落实到位又是另外一回事。南宁是省会城市,是第一批率先落实政策的城市,希望南宁政府对银行强硬点,把惠民政策真正推动下去,千万别给那些唯利是图的银行把惠民便民的政策变成赚钱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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